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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行使依据 |
公开
形式 |
公开
范围 |
公开
时间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承办
处室 |
办理
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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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
政
执
法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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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兽药监督
行政管理 |
《兽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 |
送达
法律
文书 |
社会 |
长期 |
宿政办发[2005]92号 |
市兽医卫生监督所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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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 |
送达
法律
文书 |
社会 |
长期 |
苏价费联[1993]21号、
宿政发[20002]41号、
宿政办发[2005]92号 |
市兽医卫生监督所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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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种畜禽管理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一、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种畜禽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江苏省种畜禽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
送达
法律
文书 |
社会 |
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江苏省种畜禽管理实施
办法》 |
畜牧兽
医局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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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添加剂及添加剂预混源性饲料生产许可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第十条 |
新闻
媒体
宿迁
农业
网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宿迁市
畜牧兽
医站 |
10个工作日上报 |
市主管部门初审,经省饲料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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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行政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一条,《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畜禽生产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的决定》第三条,《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 |
送达法
律文书 |
社会 |
长期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畜禽生产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的决定》、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
畜牧
兽医
局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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