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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农业网网站管理办法
2007-04-30 10:31:47


    (讨论稿)


  为保证宿迁农业网正常运转,规范网上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网站对外宣传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    网页内容实行分工负责制
  根据局内各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内容,现将网上板块做如下分工:
  “文函通告”、“政务公开”、“领导信箱”板块由办公室负责;
  “机构简介”、“组织人事”板块由人事处负责;
  “政策法规”、“农业执法”、“种子管理”板块由执法队(种子站)牵头负责,兽医站、卫监所等相关单位协助;
  “农业招商”板块由招商办负责;
  “农技推广”、“在田作物管理”板块由推广站负责;
  “畜牧兽医”板块由兽医站负责;
  “动物监管”板块由卫监所负责;
  “植物保护”、“农作物病虫害发生趋势及防治对策”板块由植保站负责;
  “蔬菜园艺”板块由园艺处负责;
   “特色基地”板块由农业处负责;
  “现代农业”、“农业龙头企业”、“网上展厅”板块由外展办负责;
  “农业标准”板块由检测中心负责;
  “科教项目”板块由科教处、计财处负责;
  “生态能源” 板块由能源办负责;
  “农民培训”板块由培训中心负责;
  “土壤肥料” 板块由土肥站负责;
  “农村财务” 板块由计财处负责;
   “宿农连锁”板块由宿农连锁负责;
  “农业协会”板块由各协会负责,具体为:宿迁市优质稻米协会由推广站负责,宿迁市花木协会、宿迁市食用菌协会由园艺处负责、宿迁市饲料协会、宿迁市奶业协会由兽医站负责、宿迁市种子协会由种子站负责、宿迁市农业技术推广协会由科教处负责;
  其它版块及运行维护、技术培训由信息中心负责。
  局内各处室(单位)需安排一名人员具体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并做好各自板块的信息管理,参加平时局内组织的业务培训。
  二、新闻类信息发布实行“谁主办谁负责”制度
  一些重大活动(如市内大型农业会议,上级单位及领导下来视察、检查工作,局领导活动,市级业务工作等)的新闻类信息发布工作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若多个单位参与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
  三、信息上传实行分类实名制度
各单位上传信息实行分类制。图片新闻类的上报到“图片新闻”中,市内新闻上传到“市内新闻”中,国内外、省内外一些和农业相关的重大新闻上传到“综合新闻”中;可对外公开的一些通知、文件、函、公告、通报等上传到“文函通告”中;各业务板块中原则上只存放一些跟本科室业务相关的,能对全市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起作用的实用性科普技术类文章或业务工作简报等,上述板块内的信息均实行实名制,便于考核、统计。
  四、信息审核督查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
为了保证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各位分管领导根据分工具体审核督查各分管单位的网上内容。


                                                            农迁市农业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另:
  请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对上述“办法”多提宝贵意见,并于5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到局信息中心或发送到:sq4375336@163.com信箱中。

 
 
作者:
附件下载:bf.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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