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泗阳县、宿豫区农林局,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省农林厅、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06年江苏省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农计〔2006〕195号)精神,现将2006年我市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关于江苏省2006年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函〔2006〕143号)组织好项目实施,切实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加强资金监管,推进项目公开,确保建设质量,发挥建设成效,使农民真正受益。项目资金已拨付到县(区)财政局,请抓紧联系落实。
附件:2006年宿迁市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投资计划表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