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林局:
春节即将来临,动物及其产品流通、交易、消费也将进入高峰期,同时,冬春季节也是动物疫病的高发期。为保障畜禽产品安全供应,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动物检疫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动物检疫监督工作
动物检疫监督是法律赋予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确保动物防疫各项具体措施、关键措施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是确保动物产品消费安全的重要抓手。做好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行政、履行法律赋予的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各县、区农林局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进一步做好免疫工作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切实加强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管理,保障畜禽产品市场供应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二、突出重点环节,全面做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检疫规范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规范产地、运输、屠宰、市场等重点环节的检疫监督工作,确保上市肉品的安全。产地检疫严格实行报检制,检疫员必须到场、到户、到点实施检疫,严禁只出证收费不检疫,严禁将检疫证明交给贩运户、饲养场及其他非检疫人员,严禁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离开饲养地,把疫病控制和消灭在源头。屠宰检疫严格同步检疫,对进场生猪要认真查验检疫证明和实施临床健康检查,严把入场关,严格宰前、宰后检疫,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其产品要依法严格处理,把好畜产品上市关。严格加强对运输动物及其产品车辆的检查消毒,防止外来疫情及病害肉品途径或进入我市市场。强化贮藏和市场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贮藏场所、活畜禽交易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严格上市肉品监管,确保未经检疫的肉品不得进入市场,发现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必须就地销毁,严禁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市场。同时,要积极配合工商部门重点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从经营环节传播扩散。
三、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对检疫监督人员的管理
各县区要加大对检疫和监督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检疫监督人员要任务明确,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检查站要有负责人带岗,实行24小时值班,不得收费,严格执行谁检疫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投诉、举报的问题要落实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究。要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查到检疫员的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一个单位一年内查到两次以上内部违章违规问题,还要追究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责任;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违章违规问题的处理,要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对工作出色的县(区)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奖惩结合,形成严格的奖惩机制,以全面提高全市防疫检疫工作水平。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各县(区)农林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协调职能,积极与财政、经贸、工商、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联系,加大动物检疫及监督执法管理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主动与经贸、质监、卫生、工商、公安加强联系与协调,严厉查处私屠乱宰、注水肉、“瘦肉精”等各种破坏肉食品安全、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违法事件,整顿和规范肉食品市场秩序,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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