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5-16日,根据市政府安排,市农业局组织各县(区)农村能源办负责人员分两组对全市沼气生态村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通过实地督查,截至11月上旬,全市已建成沼气生态村38个、沼气池3873个,分别占任务数50个和5000个的76%和77%。其中沭阳县建成沼气村8个、沼气池778个,分别占任务数的100%和97.25%;泗阳县建成沼气村13个、沼气池1984个,分别占任务数的72.22%和66.1%;泗洪县建成沼气村4个、沼气池196个,分别占任务数的100 %和49%;宿豫区建成沼气村7个、沼气池600个,分别占任务数的70%和75%;宿城区建成沼气村6个、沼气池315个,分别占任务数的60%和52.5%;其余12个村1000多个沼气池正在紧张建设中,预计12月下旬可全面建成。湖滨新城开发区的300户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基础建设已基本完成,机组安装、气柜制作及管网铺设已开始启动,预计12月中旬全面竣工。宿豫区和宿城区3处小型畜禽场沼气工程,目前已建成2处,另1处正在建设中,预计11月底可竣工。
二、存在问题
1.建设资金不能足额到位。一方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泗阳县省级财政资金下达两个多月,到检查时仍未拨付到实施单位,严重影响了户用沼气建设进度。另一方面,县(区)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泗阳县和泗洪县分别应配套50万元和20万元,至今未安排配套;宿豫区应配套40万元,仅配套15万元;沭阳县应配套40万元,仅配套16万元;宿城区应配套30万元,已同意配套25万元。
2.建设进展不平衡。沭阳县、宿豫区沼气生态村工程推进较快,目前已完成工程任务的75%以上。泗阳县除了国债沼气项目实施较好外,10个省级项目村才建设5个,建成户用沼气381户,仅完成任务的38.1%,进展较慢,很难按时完成省项目任务;泗洪县今年只有4个项目村,需建设沼气池400个,任务较少,但完成进度还不到50%。
3.部分地区建设质量不高。不少项目村为了赶进度,降低了沼气池建设标准,建设质量存在问题。沭阳县项目村的沼气池没有按要求用混凝土整体浇注池体,而是使用砖砌、水泥上浆,影响了沼气池使用寿命。宿豫区个别项目村使用水泥标号不符合标准,影响了整体建池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农村清洁能源和沼气生态村工程是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一项惠及百姓的公益事业,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工程实施。各县(区)分管领导是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农林局主要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要明确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全面履行职责,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2.大力开展沼气生态村“工程建设突击月”活动。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年终岁尾的有限时间,把12月份作为沼气生态村“工程建设突击月”,迅速掀起建设热潮,全面推进沼气生态村工程建设。各地要列出建设序时计划,采取“工作倒逼法”,加快工程建设。各县(区)要将沼气工程建设进度情况每周一上报市农业局,便于掌握面上整体情况。
3.加大资金投入。一方面,各县(区)要及时下拨沼气专项资金,保证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建设单位,加快工程实施。各级财政、农林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不得滞拨、截留和挪用。另一方面,各县(区)要迅速落实配套资金,并发动群众自筹资金,保证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资金需要。
4.加强督促检查。12月下旬,市政府将组织农林、财政等部门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专项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和自筹配套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财务管理混乱、建设质量存在问题等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区)也要加大对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全市省户用沼气项目建设一览表
宿内简字第005号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