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推进会的通知
各县(区)农林局,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
今年,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已被到列入省、市政府为民为实事项目,这是一项年底务必全面完成的政治任务。当前,各地进展极不平衡,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将难以如期全面完成年初目标任务。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林清洁能源工程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全市农村清洁能源工程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农村清洁能源工作推进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会于2006年11月15日上午8:00在宿豫区农林大厦406会议室报到,8:20出发观摩现场,9:30开会,会议半天。
二、参会人员
各县(区)农林局(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分管局长、能源办主任。
三、会议内容
1、观摩宿豫区关庙长兴村、宿城区洋北镇张庄村沼气村现场。
2、各县(区)汇报交流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实施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下步打算。
3、传达全省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推进会精神,部署当前工作。
四、有关要求
1、请宿豫区、宿城区做好观摩点介绍及相关准备工作。
2、汇报交流材料打印20份带会交流。
3、上报申报2007年农村清洁能源项目计划相关材料。
4、上报截止10月底户用沼气进度表。要求按规定有关领导及负责人签名、政府办盖章,以备检查。
5、上报农村户用沼气台帐。要求有全县(区)到乡(镇)汇总表,乡(镇)到村、组、户台帐,且总表与到户台帐吻合,汇总表要盖县(区)农林局章,分管领导、能源办负责人签名。
6、会议结束后,各县(区)能源办主任分二组调片检查,时间一天半,请被检查县(区)准备一辆车接送,并做好迎接检查准备。
7、请各县(区)参会人员自备车辆,参加观摩。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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