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林局:
近日,市区恒佳花苑住宅小区和华夏混凝土有限公司绿化带内相继发现了“加拿大一枝黄花”,总面积约3亩。“加拿大一枝黄花”是一种外来有害植物,各县(区)要迅速开展普查与防除,坚决控制其在我市蔓延与危害。现将普查与防除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拿大一枝黄花”普查与防除的重要性
“加拿大一枝黄花”原产于北美,为菊科多年生草本植物,株高1.5-3米,茎杆粗壮,中下部直径可达2厘米以上,下部一般无分枝,常成紫黑色,密生短硬毛;叶互生,椭圆形,顶渐尖,基部楔形,近无柄,长12-20厘米,宽1-3.5厘米;其根状茎以植株为中心向四周辐射状伸展生长,最长近l米,上有2—3个或多个分株,顶端有芽,第二年每个根状茎顶端的芽萌发成独立的植株,迅速生长成一丛或一小片;秋季开麦穗状金黄色小花,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种子成熟;每株黄花平均有1500多个头状花序,每个头状花序中平均能长出10粒以上的种子,一株植株可形成2万多粒种子,通过风、鸟等多种途径向四周扩散,并可通过农林作物种子、种苗调运等远距离传播。
20世纪30年代“加拿大一枝黄花”作为庭院观赏植物首次引进我国,20世纪80年代逐渐扩散并造成局部危害。该杂草对土壤、气候环境适应性强,具有极强的繁殖能力和快速占领空间的能力,在被搁置的空地上,能迅速形成单生优势,对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具有极强的破坏力。在管理粗放的果园、桑地、苗圃及绿化地内,极易造成苗木成片死亡;同时还危害棉花、玉米、大豆等旱地农作物,严重影响产量和质量。据有关部门调查,“加拿大一枝黄花”在我国已形成了急剧蔓延的势头,在浙江、上海、安徽、湖北、江苏、江西等地普遍发生,我省靠近上海的苏州、无锡、常州等地发生严重,对农业生产和自然生态环境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加拿大一枝黄花”的危害性,要迅速行动起来,全面开展普查和防除工作,确保全市不发生大面积危害。
二、全面普查,切实采取综合防控措施
一要全面普查,摸清分布与危害状况。各县(区)要利用目前“加拿大一枝黄花”正处于盛花期、容易识别的有利时机,组织一次全面普查,彻底摸清“加拿大一枝黄花”在我市的分布与危害情况,掌握其发生动态。调查重点为开发区、荒芜农田、铁路和公路两侧、沟渠河边、果园苗圃、花卉基地、绿化地带等地区,调查方法可采取踏田目测法。二要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封锁扑灭疫点。在普查中一旦发现,面积小的地区,可采用人工防除的方法,进行集中烧毁,先剪去其花穗,再拔除地上部分和根状茎,防止种子和宿根传播扩散;面积大的地区要选用百草枯等灭生性除草剂喷雾,残余植株再用人工拔除。同时要登记造册,做好标记,为明年春季防除做好准备。三要把好检疫关,防止新的疫情传入。各县(区)要按照《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严格种子、种苗调运检疫程序,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对一些花卉园艺生产基地和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防止私自引种事件发生,控制带有该杂草种子的繁殖材料及带有残根残茎的土壤调入我市。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查与防除工作取得实效
“加拿大一枝黄花”普查与防除事关“生态宿迁”建设和农业生产安全,各县(区)务必要广泛组织发动,集中人力物力,切实推动普查与防除工作开展。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和标语、印发明白纸等方法,广泛宣传“加拿大一枝黄花”的形态特征、危害特点和防除技术,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防治“一枝黄花”的活动中。要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县(区)农林局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具体负责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普查与防除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齐抓共管,提高普查与防除工作覆盖面与有效性。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普查与防治工作不力、造成一枝黄花蔓延为害严重的地方,将予以通报。
各县、区要在2006年11月底将普查与防除情况上报市农业局,以便统一汇总,登记造册。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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