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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沭阳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08-04-01 09:08:17

沭阳县农林局
( 2008年3月2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全国和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和宿农法[2008]3号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国家六部委《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一)工作思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护农民根本利益,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源头治理、大要案查处和农资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强化服务指导,围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系统以及有关农资打假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林部门农资监管执法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健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不断深入,农民识假辩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放心农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资产品质量和农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二、工作重点
    (一)清理整顿农资经营主体,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对已经发放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进行核查,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撤销;对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经营农资情节严重以及造成重大农业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或个人重点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档案的,督促建立,对拒不建立或抵制建立的,依法查处。建立规范的农资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做到有查必有录。
    (二)突出重点品种,强化市场监管。以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重点:以水稻、玉米、小麦、棉花、油菜、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品种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
    农药监管重点:以杀虫剂、杀菌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高毒剧毒农药行为。
    肥料监管重点:以叶面肥、复混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严查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依法查处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检查力度,狠抓市场整治。完善信访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各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拓宽案件发现渠道,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大要案源头。对违法生产经营额或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达到2万元以上的,以及涉及群体性上访的假劣农资案件及其他大要案件,按照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对周边乡镇及其走街串巷兜售农资等问题突出的地区,与工商、质监、公安、检察等部门通里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联合整治力度。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现象。  
    (四)加强执法抽检,强化农资质量监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资质量年度抽查计划,实行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相结合。加大对农资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例行监测,重点监测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和企业。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发布,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和违规企业。及时整理监测结果,发布预警公告,提醒广大农民不要购买质量不合格产品。对质量不合格、源头不明确的农资产品,及时报请上级农业部门,必要时商请公安机关,彻查假劣农资源头。在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大中型生产企业开展禁用投入品质量安全的例行监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提供用力保障。
    (五)推行诚信建设,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办法,加快探索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资格、商业信用、合同履约率、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以及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统一纳入信息数据库,依托网络信息平台,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和“黑名单”数据库,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推荐信誉可靠的企业和产品。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列入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企业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重点监控,直至依法取消其资格。
    多种形式地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农资直供等成功经验和模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探索新形势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压缩假劣农资市场空间,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和市场占有率。
    (六)树立服务意识,维护合法者权益。把对农民的服务与对企业的指导结合起来,组织诚信企业和农资行业协会公开质量承诺,通过推介、展示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民群到信誉好、技术服务能力强、售后服务优的经营网点选购农资产品,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提高优质农资产品的占有率。在农村基层广泛培育工作热心、业务精通的农民骨干,使之成为农资打假的义务监督员、宣传员和识假辩假的技术员。发挥农林部门的专业优势,切实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农资质量纠纷问题。
    (七)常抓鼠药市场监管,巩固毒鼠强整治成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采取换购、排查等措施,加大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继续牵头做好杀鼠剂核准经营续展登记工作,进一步畅通杀鼠剂市场流通渠道,严厉查处未取得经营资格经营杀鼠剂和经营没有防伪标志杀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统一灭鼠工作,宣传推广先进灭鼠器械、排查和捣毁毒窝点等工作,协调环保部门做好已收缴和废弃毒鼠强的处置工作。
    (八)落实监管责任,推进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农资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稳定、有效的农资监管机制。一是推行执法责任制。对每个人明确职权、职责、目标、要求和保障措施。二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的不报告、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要依法处分。三是推行监管工作记录制度。落实到人如实记录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和统计制度,细化到人,逐步实现电子化报送,网络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农林部门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加大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签订农资打假责任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落实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大力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资监管工作档案、信息报送、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深入宣传,营造全民打假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县电视台、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加大对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普及农资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依法推介优质放心农资产品。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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