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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2008年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
2008-05-24 14:57:16

2008年沭阳县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
沭阳县农民培训工程领导小组
 
按照《江苏省农民培训工程规划》的总体要求,在全面总结2007年农民培训工作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目标,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办好新五件实事,按照突出“一村一品”、突出农时关键环节和突出重点贫困村的原则,围绕全县特色产业和农民需求,开出培训新菜单,组织讲师团成员,进村开展培训,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全县2008年农业实用技术培训8.2万人,其中农村妇女占40%以上。每位受训农民接受三次集中培训,让受训农民每人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使全县农业从业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务农本领明显提高,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二、培训方式与实施步骤
(一)培训方式
由县农林局牵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培训内容菜单,由村根据本村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自主选择需要培训项目。培训单位根据各村需要采用专家和农技人员进村开办讲座、发放明白纸等,实施面对面、手把手培训。每村举办三次面对面专题培训,每次给受训农民至少发放一张明白纸,每场培训不少于3个小时,每个培训活动形成一张培训现场图片资料。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8年元月到2008年2月。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落实培训任务;制定并上报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拟定新培训菜单;落实培训教师;编印技术资料、明白纸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从2008年3月到2008年11月底。围绕农民科技水平提高,工作措施到村,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推广应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进行培训监督检查,综合管理,组织现场交流等。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8年12月。按照相关培训管理办法进行总结,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开展绩效评价,进行项目验收和检查,形成验收总结报告。
三、组织实施与工作机制
(一)组织实施
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实施、任务到村、加强监管”的原则组织实施。
1、分解培训任务。县农林局、财政局根据全县村镇布局情况,将培训任务分解到村,确定每村培训人数,确保“村村有培训”。培训任务向有特色产业和特色乡镇、村倾斜,并且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要求,对贫困人口较多的村,适当增加培训场次和培训人数。
2、开出新的培训菜单,确定培训内容。结合地方实际,根据本地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按照针对性和实用性原则确定培训内容。农林局会同其他涉农部门围绕全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重点是粮棉油、蔬菜、园艺、畜牧、水产新品种、新技术,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知识,农产品加工与营销、农产品贮藏与运输、动植物病虫害综防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新型农业机械使用、农村环境保护、生态农业等实用技术提供培训菜单,供各村农民选择,最终由农民确定培训内容及专业。
3、落实培训单位。由县农林局负责牵头、协调和召集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并根据资质条件确定落实培训单位。县农林局与培训单位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单位与村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职责。
4、组织农民培训讲师团进村开展培训。根据各村所选培训菜单,由培训单位负责组织有关讲师团成员进村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农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讲师团成员要加强跟踪服务指导。第一轮培训围绕春耕生产、春季防疫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在5月底前完成;第二轮培训结合夏收夏种、抗灾防疫等开展培训和技术服务,在8月底前完成;第三轮培训根据秋收秋种、农产品营销以及第二年的农业产业发展方向等开展培训和指导服务,在11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机制
县农林局负责全县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检查监督、宣传发动等工作;承担培训单位在县农林局的领导下开展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具体实施,包括实施方案制定、选派教师、开展技术培训、培训的全程管理等,并协助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继续实施五项制度:
1、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农民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要定期召集成员单位负责人研究和解决农民培训工作中重大问题和决策。农林局作为牵头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负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实施工作。
2、实行承担培训任务单位法人负责制。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单位的法人代表对培训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对培训实施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3、实行责任目标合同制。县农林局与培训单位签订责任培训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4、实行网上月报制度。通过江苏省农民培训网,培训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培训情况上报,定期公布各地培训任务完成情况,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实行检查监督与验收制度。农林局要对全县的培训情况进行半年一次全面检查监督,重点监督培训开展情况及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农民培训。12月底进行总体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上报。对通过检查验收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培训单位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培训单位要取消培训基地资格,3年内不得承担培训任务,并按照培训合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培训资金管理
1、培训工作以村为单位组织培训,培训资金管理要核算到每村、每场培训。各村通过点菜单选定培训内容后,培训单位要以村为单位制定每场次的培训预算,汇总报县农林局、财政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2、省级补助资金必须确保40%用于发给农民的教材及资料费,其余40%用于支付教师的讲课费、交通费、误餐费及后续跟踪服务费等,20%用于宣传、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费用。其它各部门、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再提取任何管理费用、工作费用。
3、县财政局在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培训前预拔项目经费的30%用于前期准备工作。每场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要形成培训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培训经费支出明细、参训人员数量、培训经过等情况,经县农林局审核后,集中到县财政局统一报账,报账资料中必须提供教师讲课费(包括交通费、误餐费)发放清单、购买资料及印刷资料的详细清单。
4、培训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报帐管理单位为县财政局。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培训预算,严把报账关,对预算结余和报账结余资金,可继续用于增加培训场次支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把农民培训工作纳入全县各乡(镇)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农林局负责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管理,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签订任务合同,明确职责,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加大各类资源的整合力度,广泛动员各级农业推广、教学、科研单位、龙头企业、专业协会以及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形成合力。
(二)强化监管
建立各级农业部门、培训承担单位和讲师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权,层层落实,强化培训的监督检查;农林部门通过网上查询、电话联系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培训质量进行督查;农林局要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滥用挪用;农林局对培训实施中的有关信息,除需保密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对培训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绩效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滚动淘汰。加强讲师团成员管理与考核,实行挂牌服务,向农民发放联系监督卡,全程接受农民的监督,将农民满意度和跟踪服务作为考核讲师团成员工作业绩的主要指标,对讲师团成员的补贴要预留20%左右待年终考核通过后支付。
(三)做好信息交流与宣传
建立全县农民培训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基础数据和动态信息的采集、开发和管理,编好各种技术交流资料和信息简报;利用政策宣传、市场引导、利益驱动等手段,向农业推广、教学、科研单位、龙头企业、专业协会以及农民广泛宣传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增强他们学科技、用科技和传播科技的自觉性;抓住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民培训工作的政策措施、先进经验、优秀典型和实施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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